關于2021年第31批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審核意見的公示
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部令第158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部令第24號)等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我省2021年第31批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審核意見予以公示。
公示期內,申報企業若對審核意見有異議或需補正說明的,請將陳述材料通過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綜合平臺上傳至省廳行政審批處,逾期不予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間,其他任何單位及個人如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以通過電話反映,并留下真實姓名以及聯系方式,也可通過信件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請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簽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電話、地址和郵政編碼。
第31批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審核意見公示時間: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28日